看守所拘留时间因案件性质和情况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期间被拘留人可能被拘留3日左右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即最多拘留7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所以这类嫌疑人最长可能被拘留37日。如果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续可能会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拘留时间会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相关拘留期限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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