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主户口本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迁走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一般来说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完整的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户主失踪、死亡等无法提供户口本时可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区开具的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核后有可能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总之正常流程下没有户主户口本不能迁走户口特殊情况可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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