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3.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并非仅依据年龄偏向女方。总之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判给女方但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