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按照市场价值扣除未偿还贷款后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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