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史学伟。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专业能力,在企业商事法律领域绽放光彩。史学伟律师执业于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拥有10年的执业年限,其执业证号为1330120********07,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律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层。他的教育背景十分亮眼,本科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获得交通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之后又在安徽财经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这种工学与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史学伟律师拥有破产管理人资质证书。这一证书代表着他在破产管理领域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这份专业能力让他大放异彩。他担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也是多家清算、重整企业管理人负责人,还身兼杭州律协商事委员会委员、杭州律协西湖分会清算重整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在执业生涯中,史学伟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担任多家债务危机企业管理人,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能力精准处理问题,最终使债权人得以受偿,还让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摆脱被执行的限制。他处理债务危机企业的经验,还能指导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的法律、财税等事务,帮助企业远离债务危机的风险。此外,他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处理员工管理、合同签订、商业谈判、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模式分析等事宜,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在专业案例方面,史学伟律师的表现同样出色。在“破产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C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A某将C公司及关联方B公司诉至法院。原告混淆两笔独立借款关系并主张共同还款,涉案款项存在还款对象认定争议,且涉及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的特殊规则适用。面对这些难点,史学伟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借款合同主体、款项流向及担保约定,明确两公司借款关系独立且无共同还款义务,依据破产法规定指出债权人应优先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清偿。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A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及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二审胜诉)”案例中,A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发现原股东陈某(化名)、叶某(化名)抽逃出资。股东试图以“资金拆借”“后续投入补足”为由抗辩,且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证据梳理难度高。史学伟律师团队从资金转出细节和所谓“后续投入”缺乏有效凭证入手,论证抽逃出资事实。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代理意见,判令陈某(化名)返还800万元出资款及利息、叶某(化名)返还200万元出资款及利息,为破产企业债权人挽回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件里,杭州某建设公司为员工投保后申请理赔遭拒,死者已火化无法死因鉴定,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主张责任免除,举证难度较大。史学伟律师团队聚焦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送达和说明义务,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判令其支付500万元保险金,全额挽回企业损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胜诉)”中,杭州某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对於某(化名)标享有债权,发现其恶意转移财产后委托史学伟律师诉讼。被告试图以“民间借贷”掩盖事实,资金往来频繁且部分凭证缺失。律师团队通过调取证据论证转款系无偿处分,二审法院采纳意见,撤销转款行为,为债权人后续执行扫清障碍。“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胜诉)”中,股东张某(化名)要求查阅公司资料遭拒。公司法修订前未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公司以“会计凭证具有秘密性”为由拒绝。史学伟律师团队从立法目的和会计法规定论证,强调张某(化名)无滥用权利情形。二审法院支持代理意见,保障股东核心权利。除了出色的专业案件处理能力,史学伟律师还积极为行业和社会作出贡献。他深耕破产管理领域,近些年办理破产案件超100件,依托府院联动优势熟悉本地法院及税务部门工作机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损失上亿,为行业提供了丰富的破产处理实践样本。他还持续开展多维度普法宣讲,累计举办8场主题讲座,覆盖学生、创业者、企业经营人员等群体,主讲《规则进化论》《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等实用内容,助力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与企业合规能力。此外,他编撰的著作《经营企业常见法律通识》,为创业者及企业经营人员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参考。在媒体形象方面,史学伟律师也备受关注。2021年3月,他接受“浙江法制报”采访,就“杭州xx健身丁兰店私教课程纠纷”分析涉事机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2022年3月,两次接受银柿财经采访,分别解读“公司名称核准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及争议解决路径”和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中“混淆行为认定标准”发表专业观点。他的专业服务也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执业期间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题词涵盖“尽心尽责,专业精湛”“为民解忧,律师楷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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