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财务报表的申报期限通常按季度进行。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同时需报送该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具体报表种类依当地税务要求)。例如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应在4月15日前申报;第二季度报表在7月15日前申报;第三季度报表在10月15日前申报;第四季度报表在次年1月15日前申报。若遇法定节假日申报期限会按规定顺延。这样规定是为了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也利于企业合理安排财务工作流程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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