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申请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2. 明确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 准备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相关证据等)。4. 选择申请方式:可书面申请也可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5.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6.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7. 参加复议: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参加复议申请人需按时提供证据、陈述意见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了申请期限;第十一条规定了申请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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