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证据原件不一定都要留给法院。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证据原件进行质证。但在某些情形下原件可能不需要留存于法院。比如当事人提交证据后经过质证环节法院核对无误当事人可以拿回原件。不过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留存原件以备复查等。若当事人擅自取回可能影响案件审理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所以是否留原件给法院需依法院要求及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证据审查工作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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