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在以下情况解除:1. 取保候审结束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此时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完成担保关系解除。2.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被变更强制措施。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担保人的担保关系也随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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