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买车位交了定金后,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买了,定金不退是合法的。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比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车位购买合同并交付定金后,又反悔不想买了,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2. 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开发商违约等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退还。例如,开发商交付的车位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购买,此时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3.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买车位定金不退是否合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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