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到昌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办理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3.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无误,会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4.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要向昌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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