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可异地起诉:1.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可按约定向相应法院起诉。2.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3. 对于涉及不动产专属管辖的房产纠纷,如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具体房产纠纷能否异地起诉,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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