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裁判文书并不一定意味着结案。1 首先裁判文书送达后当事人可能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在规定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此时一审的送达裁判文书并不代表结案。2 其次即使当事人未上诉裁判文书生效后可能还有执行阶段。比如胜诉方要求败诉方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若败诉方不履行胜诉方需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完毕前案件也不算真正结案。3 再者有些案件可能存在再审情况。如果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可能会启动再审程序这也说明送达裁判文书时案件并未最终结束。4 另外在送达裁判文书后若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或者法院通过其他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实质性的终结处理如调解结案且履行完毕等此时可以视为结案。总之送达裁判文书只是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要综合考虑上诉、执行、再审等后续情况来判断案件是否真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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