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超过六个月仍可申请再审: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要求新证据具有较强证明力,能对原裁判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即关键证据系伪造,严重影响了裁判公正性。3.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比如作为裁判依据的司法解释被废止等。4.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属于严重违法违纪影响裁判公正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特殊情形,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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