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出具谅解书并不一定能撤案,具体情况如下:1. 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即便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也不能阻止司法机关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例如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仍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判。但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如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条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从而撤案。2. 治安案件:一般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由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案。比如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经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相当于撤案。总之,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案件处理,但撤案与否需根据案件性质、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决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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