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起诉后撤诉一般会留记录。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该规定未直接提及撤诉记录,但从整个诉讼流程管理来看,撤诉是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法院会有相应的案件记录。核心分析:诉讼活动是一个有完整流程和记录的过程。撤诉意味着当事人曾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法院会对该案件从立案到撤诉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这一记录可能会在法院的档案系统中留存,以备后续可能的查阅,比如涉及案件关联审查、司法统计等情况。实务建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需特别关注撤诉记录是否存在。若之后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证明该诉讼及撤诉情况,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查阅、复印相关案件材料,法院会根据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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