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父母户口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迁入子女户口这属于户口迁移中的亲属投靠类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核心分析:一般需子女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子女需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及意愿。向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实务建议:准备证明材料如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子女房产证、父母无业或生活困难证明等。前往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窗口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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