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监护职责主要由一方行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3、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担主要抚养和监护职责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并需支付抚养费。4、实务建议:如果双方对监护权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收集证据方面如涉及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变化等证据。寻求帮助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咨询。法律程序大致是先协商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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