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互不支付抚养费但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支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 原则上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可视为双方对抚养义务的对等履行无需互相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一方抚养的孩子出现重大疾病、教育等特殊情况导致原抚养方经济上难以独自承担子女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费用。4、实务建议: 若协商一致互不支付抚养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日常留意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重大变化若需对方支付费用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收集孩子特殊需求产生高额费用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学费票据等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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