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仍有合法途径达成离婚目的。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核心分析:适用该法律逻辑在于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利通过合法程序解除婚姻。想离婚方作为原告有起诉权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举证责任在原告需提供如分居、家庭暴力、出轨等相关证据。被告若不同意离婚需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理由。法院依据双方证据及庭审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4、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出轨照片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审理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实积极举证。若一审未判离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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