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无固定统一标准。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4、实务建议: 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收集证据证明孩子实际支出、双方收入情况等如孩子学费发票、父母工资条等。 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确定抚养费两个孩子的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孩子有特殊重大需求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法律程序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法院审理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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