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长宁区的累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累犯虽有再犯可能性但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仍可取保候审。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有审查决定是否批准的权力。关键在于是否满足相应条件。构成要件: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所涉犯罪情节、身体状况等因素。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证明自身身体状况的病历等。申请途径: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法律程序:司法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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