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核心分析:行为主体为生产者或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明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进行生产或销售。关键在于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这一行为。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食品样本、生产销售记录、采购凭证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续司法程序中配合司法机关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和陈述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