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夫妻离婚时转业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3、核心分析:首先确定军人的转业费数额然后根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计算年平均值得出共同财产数额进行分割。关键在于准确计算年平均值。军人的权利是对转业费中属于个人财产部分的保留夫妻另一方有权分割共同财产部分。4、实务建议:收集军人的转业费相关凭证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共同财产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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