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在离婚时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抚养权归女方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判给男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核心分析:女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男方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孩子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4、实务建议:收集女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记录等。准备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明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按时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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