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 租房到期后房东不来收房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房屋但需妥善保管。若超出合理期限可能构成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3、核心分析: 首先租客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房东不来收房时租客应在合理期限内等待房东前来合理期限可根据交易习惯等确定。在此期间租客要正常使用房屋且尽到合理保管义务。若因租客过错导致房屋损坏租客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房东长期不来收房租客超出合理期限占有房屋可能构成无因管理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支付因保管房屋产生的必要费用。若租客因占有房屋获得利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房东有权要求返还。4、实务建议: 租客可主动联系房东告知房屋已到期询问收房时间并留存沟通记录。 若联系不上房东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再次告知同时拍照留存房屋现状。 若房东仍无回应可将房屋钥匙等物品放置在安全且易被房东发现的地方并再次书面通知房东。 若因房东长期不收房产生纠纷租客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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