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消费监护人有权要求退款。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核心分析: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消费行为监护人有权追认或拒绝。若监护人拒绝追认该消费行为可被认定无效商家应退款。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若无监护人追认一律无效商家需退款。 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证明消费行为系未成年人所为且未经监护人同意以及消费金额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消费记录、付款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证明未成年人的消费事实。 先与商家协商退款事宜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 如果商家拒绝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必要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商家退款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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