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感情不和达到一定程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权利义务:双方有平等协商决定是否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感情不和的事实及证据以及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或满足协议离婚条件。4、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感情不和等相关证据。法院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收集证据可包括分居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一般先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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