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抚养权从而要回抚养权。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存在与子女成长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权利义务:一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有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关键要件:如一方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等情况。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例如对方虐待子女、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子女生活等证据。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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