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车船使用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退还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申请退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3、核心分析:适用该退税规定需满足车船已完税且出现被盗抢、报废、灭失的情况。纳税人有义务提供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税务机关依据这些证明和完税凭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则退还相应期间税款。4、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车辆被盗抢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及证明等;车辆报废要有车辆报废回收证明等;车辆灭失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车辆灭失证明。然后准备好完税凭证。接着前往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填写退税申请表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流程退还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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