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若夫妻双方没有感情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以感情破裂为核心判断标准符合法定情形经调解无效则判决离婚。权利义务:原告有起诉权需举证证明感情破裂;被告有答辩权也可举证反驳。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达到破裂程度。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分居证据(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对方过错行为证据(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法律程序: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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