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以其自身的资产来偿还债务。然而,如果是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无法区分各自财产等情况。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有明确规定,先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债权、税款等,最后才是普通债务。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由谁承担公司债务,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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