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男方在离婚后纠缠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和正常生活安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同时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都可能违法。3、核心分析:男方拿孩子说事纠缠若只是言语骚扰侵犯了女方生活安宁权;若存在威胁、暴力等行为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应依法依规进行不能借此过度纠缠女方。女方有权拒绝不合理纠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男方行为的违法性及对女方造成的干扰程度。4、实务建议:首先女方应收集男方纠缠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等。若男方行为严重干扰生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治安管理方面的帮助。若男方的纠缠给女方造成精神损害等女方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涉及孩子探视问题上女方应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保障男方合理探视权利同时明确告知男方不得借此纠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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