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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2025.12.30综合6人浏览

1、法律解析: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核心分析: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书面、口头等目的是引起义务人注意使其知晓权利主张。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表明其承认债务重新确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进入司法程序时效中断。
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
4、实务建议:
权利人主张权利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函件、短信记录等。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最好形成书面材料。
提起诉讼或仲裁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
涉及其他同等效力情形时按规定准备材料向相关部门申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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