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交通违法扣分不可以随意用别人驾照。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签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并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3、核心分析:用别人驾照扣分属于代记分行为这是违反交通法规规定的。代记分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非实际违法驾驶人使用他人驾照记分的情况。4、实务建议:交通违法应自己承担责任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如果发现有人存在代记分等违法行为可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会对代记分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参与代记分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暂扣驾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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