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业务员是否有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业务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不知情、未参与通常不构成犯罪;若其明知且积极参与则可能构成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核心分析:若业务员明知公司行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积极参与推广、揽储等行为为犯罪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有差异。若业务员确实不知公司行为违法主观上无故意不应认定有罪。关键在于其是否明知及是否有参与犯罪行为的实质性举动。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且未参与犯罪活动的证据如工作记录、与上级沟通记录等。及时咨询:向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身处境与应对方法。配合调查:若被调查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情况表明自身立场。若确实构成犯罪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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