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后再结婚需要携带离婚证进行登记。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能确保新的婚姻登记合法合规。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离婚证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同时需满足结婚登记的其他一般条件如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等。 4、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时确保离婚证原件齐全。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审核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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