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撰写也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书。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款并未对离婚协议书的撰写主体作出限制。3、核心分析: 撰写主体:夫妻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意愿并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自行撰写离婚协议书。若因法律知识欠缺或情况复杂也可委托专业人士代书。 权利义务:双方在协议书中应如实、准确地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内容确保协议公平、合理、合法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关键构成要件: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4、实务建议: 自行撰写时应详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委托代书时要选择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或专业人士。 撰写完成后双方应仔细核对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 若涉及财产较多或情况复杂建议咨询律师意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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