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中国不存在夫妻自动离婚的情况。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核心分析: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协议离婚需双方申请、冷静期、再申请发给离婚证等步骤;诉讼离婚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4、实务建议:如果想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需先签订离婚协议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要及时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院的审理程序进行等待法院判决。证据方面要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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