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在中国拥有强制执行权的部门主要有人民法院和部分行政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3、核心分析: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等各类案件执行中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义务人财产等进行强制执行。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关键环节。 部分行政机关:如税务机关、海关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特定行政相对人具有强制执行权。4、实务建议: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 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需依法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前要进行公告等程序。若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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