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遗嘱可以更改但并非随意更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3、核心分析:遗嘱人有更改遗嘱的权利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更改方式多样如重新订立遗嘱、通过实施与原遗嘱相反民事法律行为撤回等。关键在于遗嘱人需有明确的更改意思表示且更改后的遗嘱符合有效要件。4、实务建议:若要更改遗嘱建议采用书面形式重新订立遗嘱并注明日期。如有见证人的需见证人签字。可对新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效力。若通过行为撤回保留好相关行为的证据如财产处分凭证等。若有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要确保最后遗嘱的有效性和清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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