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部分一般不予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3、核心分析:1. 交强险具有公益性旨在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赔偿所以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是法定的。2. 商业险方面保险公司通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因肇事逃逸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认为这增加了保险风险从而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3.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满足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以及因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等要件。4、实务建议:1. 受害人或其家属可先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赔偿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2. 若保险公司拒绝商业险赔偿引发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交警询问笔录等。3. 诉讼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合理范围内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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