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不同意离婚时,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夫妻任何一方均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有权诉至法院。 权利义务:原告有起诉权和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义务,被告有答辩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关键要件: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照片、报警记录等。 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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