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在多种情况下离婚孩子可能判给女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不满两周岁时,一般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孩子年幼更需要母亲照顾的考虑。已满两周岁,法院综合双方经济、教育等条件,若女方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如稳定住所、良好教育资源等,可能判给女方。孩子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若孩子愿随女方生活,女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实务建议:收集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据,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提供孩子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照片、就医记录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表达愿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保留相关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的要求准备材料,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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