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儿媳。核心分析:从法律关系上看,赡养义务主要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产生。儿媳与公婆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定赡养权利义务关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存在父母子女这一特定身份关系。实务建议:若公婆希望得到照顾,可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可与配偶协商,在家庭内部形成互相照顾的良好氛围。若儿媳自愿承担赡养公婆责任,这是值得提倡的美德,但不能强制要求。如果涉及到家庭纠纷中关于赡养问题的争议,可先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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