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开庭时,法官会询问被告关于夫妻感情状况、婚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等多方面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围绕此条,法官会询问相关情况。核心分析:1. 夫妻感情状况方面,法官需确认感情是否破裂及破裂原因,这决定是否准予离婚。2. 财产问题上,要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取得时间、是否有隐藏转移等情况,以公平分割。3. 债务问题,需查明债务性质、用途,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4. 子女抚养方面,了解双方抚养意愿、经济状况、孩子生活习惯等,保障孩子权益。实务建议:1. 被告应如实回答法官问题,准备好相关财产、债务凭证等证据。2. 对于子女抚养,可提前想好自己的抚养方案及理由。3. 庭审中注意语言表达,清晰阐述观点。若对法律问题不理解,可申请法官解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