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不一定要书面形式才生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法律认可多种合同订立形式,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生效。权利义务:各方依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二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实务建议:书面合同: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便于明确权利义务,留存证据。口头合同:即时清结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其他形式: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订立合同,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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