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交警大队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交警大队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若认为该处罚违法或不当,可通过复议来纠正。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受理并审查复议申请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且有明确的不服处罚的理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处罚决定书、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等。申请方式:可以通过书面或网上申请等方式,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对应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注意时间:一般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等待结果:上级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需关注并按照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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