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双方有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实现离婚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一方不愿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由法院审查双方感情状况及婚姻关系等。2. 权利义务:原告有起诉权,需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等法定情形;被告有答辩权。3. 关键要件:感情破裂是关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准备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聊天记录等。2. 向法院起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3. 参与诉讼:按法院通知按时参加庭审,陈述诉求和理由。4. 等待判决: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不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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