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时,婚前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一方承担。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等特定情形,则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首先判断婚前债务是否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若没有,则看是否用于婚后家庭日常生活。若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转化情形,则成为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关键在于债务用途及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实务建议:对于婚前债务一方主张为共同债务的,需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也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发生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债务性质及承担主体。在诉讼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准备好相关证据,按时参加庭审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